他一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,晨跑了几圈后,回来冲澡换衣服。
“叩叩。”
他刚换好西装,传来敲门声。
“进。”墨时谦对着镜子整理领带。
女佣拿着他昨晚参加晚宴穿过黑色羊绒大衣,毕恭毕敬的走进来。
“少爷,我在替您清理熨烫这件大衣时,发现大衣上多出来一个珍珠发夹。”
墨时谦站在穿衣镜前,他的身材极好,浑身没有一丝赘肉,黑色西裤包裹住修长双腿,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贵公子,将优雅与冷漠集于一身。
听到女佣的汇报,墨时谦单手插兜,缓慢转过身。
蹙眉,“放在桌子上吧。”
女佣低头退了出去。
墨时谦过了一会后,走到书桌前,居高临下凝视着这个珍珠发夹。
他记得没错的话。
这个发夹,应该是乔恋的。
他昨晚曾亲眼看到它别在乔恋的鬓角。
至于后来,到底发生了什么,才会让这个小玩意掉进自己的羊绒大衣里,他也已经想不起来。
不过,这些都不重要。
墨时谦大拇指摩挲着上面大小不一的珍珠,陷入短暂的思忖。
在‘把发夹直接丢进垃圾桶’和‘开车把东西送还给乔恋’这两个选项中来回徘徊犹豫。
他并不是举棋不定的人!
曾经,面对多少难以抉择的商业难题,他都大刀阔斧的一声令下,从不拖拖拉拉,如今,反倒是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上,却还要思来想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