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,她被宁德市委市政府评为“八七”扶贫攻坚先进个人。她始终认为权力属于集体,荣誉属于团队,利益属于群众。在班子团结协作方面,她始终保持着“树正气、讲团结、求发展”的工作精神,坚持找准定位,尊重党委的决定,尽责而不争权;相互信任,谋事而不谋人;相互补位,推功而不委过。在项目工作中,她担任主要领导的参谋和助手,出谋划策,协调各方关系,积极向上争取项目,并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具体细致工作,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。
多年来,她全身心投入工作,无私奉献,忘我工作。她家中有70多岁的公婆和刚满一周岁的小孩。由于工作繁忙,她常常无法照顾体弱多病的婆婆。为了不影响工作,她将刚满5个月的孩子带回单位上班,并说服母亲到单位来帮助照顾孩子。工作繁忙时,她常常无暇顾及孩子。
2004年4月3日,湖里村发生森林火灾,她立即赶往现场指挥扑火,一去就是10多个小时,回来时已是凌晨,第二天因感冒发烧无法照顾孩子。9月份的一天,溪门村因台风出现山体滑坡险情,她闻讯后急忙放下正在发烧的孩子,连夜冒雨赶往现场,带领工作队上山排除险情,帮助疏散受险情威胁的群众。直到深夜归来,看到因哭泣而累得睡着的孩子脸上挂着泪珠,她心中充满了心疼和内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