塞外凛冽的风沙三年如一日地刮过贾枫的脸庞,早已磨去了几分少年的稚嫩,添了几分铁血的刚毅。他身上的甲胄沾满了风沙和血污,早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。三年,一千多个日夜,他手刃的鞑子数不胜数,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,成长为令鞑子闻风丧胆的“煞星”。
今日,他身披崭新的千总战袍,接受着边关守将的嘉奖。守将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粗犷汉子,拍了拍贾枫的肩膀,声如洪钟:“好小子!三年杀敌无数,屡建奇功,老子早就想提拔你了!宁国的兵法加上你小子那神鬼莫测的功夫,鞑子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!今日起,你便是千总了,好好干!”
贾枫接过象征千总的令牌,抱拳行礼:“多谢将军提拔!末将定当肝脑涂地,为国效力!”
嘉奖完毕,贾枫回到自已的营帐。崭新的千总战袍被他随手丢在床上,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升迁的喜悦。三年来,他早已习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,功名利禄对他来说,远不如痛快杀敌来得实在。
他走到桌边,拿起一个缺了角的酒碗,仰头灌了一口烈酒。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滑入腹中,驱散了些许寒意。最近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,军中兵士调动频繁,粮草辎重也开始大量囤积,边关的气氛也越发紧张,难道……大战要爆发了?
贾枫的眉头紧锁,他想起在青楼喝酒时,听那些将领
隐隐约约谈论“圣旨”、“决战”、“天狼汗”之类的字眼。天狼汗,那可是鞑靼的最高统治者,难道朝廷要和鞑靼决一死战了?
贾枫又灌了一口酒,心中隐隐有些兴奋。三年了,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,一个能真正痛快杀敌的机会!若是两国开战,他定要冲锋陷阵,杀个痛快!
想到这里,他猛地站起身,将酒碗重重地摔在地上。“来人!”
一个亲兵立刻跑了进来:“千总有何吩咐?”
“去,把所有弟兄都集合起来!老子要练兵!”贾枫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。
校场上,一千名士兵排列整齐,看着站在高台上的贾枫,一个个都有些疑惑。这位新上任的千总大人,可是出了名的“煞星”,平时除了杀敌,很少练兵。今日这是怎么了?
贾枫扫视了一眼众人,高声喝道:“弟兄们!大战在即,尔等可愿随我杀敌立功?!”
“愿随千总杀敌立功!”士兵们齐声高呼,声震云霄。三年的边关生活,早已让他们对鞑子恨之入骨,如今有机会痛快杀敌,自然是求之不得。
贾枫满意地点了点头,他拔出腰间的佩刀,指向天空:“好!从今日起,老子要将你们训练成最精锐的战士!让鞑子闻风丧胆!都给老子听好了,接下来的训练,将会非常残酷!谁要是坚持不住,现在就可以滚蛋!”
接下来的日子里,贾枫化身魔鬼教官,对士兵们进行地狱式的训练。他将前世所学的各种格斗技巧,结合这个世界的武功,创造出一套独特的训练方法。他要求士兵们不仅要精通刀枪剑戟,还要擅长徒手搏斗,甚至还要学习一些特殊的暗杀技巧。
他亲自上阵示范,矫正士兵们的动作,毫不留情地指出他们的不足。他练兵极其严苛,稍有懈怠便会受到惩罚。但士兵们却没有丝毫怨言,他们知道,贾枫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让他们在战场上活下来,为了让他们能够痛快杀敌!
贾枫除了练兵,还时常流连于边关的青楼酒肆。他并非贪图享乐,而是为了收集情报。他知道,在这些地方,往往能听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消息。他一边与姑娘们调笑,一边不动声色地打听着关于鞑靼的各种情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