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2章(第2页)

 公安局长就很无奈的说,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,刑法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已经非常明确了的,轻微伤,如果不是寻衅滋事的话,定时不构成犯罪的啊。 

 这个时候呢领导就很自然的脱口而出一句,那就定他寻衅滋事啊。 

 然后公安局长就心里一眼,心想你这个家伙也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啊,在法律方面,简直就是个法盲差不多了,还是这么大一个领导呢,真是丢人。 

 但是呢这些话也就是心里想想,不可能说出来的。 

 公安局长就说,这个事情比较难办啊,根据法律规定的话,寻衅滋事只能是无故生非或者借故生非,当然这是很书面化的语言,说的直白点就是没事找事。 

 如果是事出有因的话,比方说之前两个人的矛盾就是比较大的,那就不能说是无故生非或者借故生非了,那是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固有矛盾所引发的斗殴了。 

 这个时候就必须是轻伤才能有用的,否则是入不了刑的。 

 领导虽然是法盲,但是理解能力还是很强的。 

 对方这么一说呢,他就理解了为什么搞不进去了。 

 因为他们之间的这场斗殴的话,绝对不是什么没事找事的,而是的的确确之前两个人闹得很僵了,是自己要给对方不合格不称职的年终评定的。 

 然后组织部啊,人事局啊那边,全都是已经去过了的,所以也有相关的记录和人证的。 

 根本就不可能硬搞的,如果真的要硬搞的话,公安局长的饭碗也不要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