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茄烤红薯 作品

第13章 危险,惊现野猪王!(第2页)

 这些日子雪豹的伤势已经全好了,这家伙像条狗一样,在院子里扑来扑去,没事就去村子里晃一圈,吓唬吓唬村子里的猎狗。

 他倒也没阻止,这天寒地冻的,要是雪豹不找点事情做,只怕到时候进了林子连跑都跑不动。

 伙同陈金山一起去了一趟城里,原本他是准备再弄点麻醉剂的,但看着那猎狼的长刀,陶春生就陷入沉思之中。

 冬天的狼,可以不费一枪一子就能猎到。

 只需要一把利刃,一盆鸡血。

 将鸡血涂抹在利刃上,冬日天气冷,寒风一吹,就会凝固。

 再把利刃插在雪地里面。

 冬日里的狼没有食物吃,但狼的嗅觉极其灵敏,会闻到利刃上的血腥味。

 被血腥味一刺激,狼群就会奔跑到利刃面前,用舌头去舔鸡血。

 一开始利刃被鸡血包裹着,并不会割破野狼的舌头,但在野狼舔舐之下,鸡血会慢慢融化。

 血腥味的刺激会让野狼越来越疯狂,直到最后将鸡血舔化,舌头割破。

 野狼还会以为,自己舌尖的鲜血就是那鸡血的味道,又因着天寒地冻,舌头早已被冰冻的鸡血给冻得麻木了。

 压根就不会感觉到疼痛。

 直到最后血流成河,力竭而死。

 这样抓野狼的方法,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屡试不爽。

 但要是换做熊瞎子呢?

 思及此,陶春生的眼神也不由得亮起来。

 要是能用这种方法,那对付熊瞎子,就比想象中要简单的多了。

 虽然熊瞎子冬日在冬眠,但在冬眠的时候,这家伙警惕性也很强,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,都会惊醒棕熊。

 要是能这样做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

 想到什么,陶春生就做什么。

 先是准备了足足十来把利刃,全都用新鲜的野鸡血浸泡着,天寒地冻的,将鸡血全都冻在了背篓里。

 这种天气,压根就不会化掉。

 存放个十来天都可以。

 寻了个天晴的日子,他就背着一背篓的鸡血利刃,叫上陈金山一起进了雪山之中。

 虽然艳阳当空,但山上的积雪还是堆积得厚厚的一层。

 两人在林子里转了一圈,雪豹也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儿,自从被陶春生带回去之后,这还是这家伙第一次进山。

 刚进山里,就被激发了天性,朝着前面跑得没了影子了。

 好在金雕及时把它给揪回来,不然的话,这小子还不知道要嘚瑟成什么样。

 “嗷呜嗷呜!”

 老大!

 本豹畅快了!

 畅快了!

 本豹现在觉得,再去抓三四只岩羊,那都完全没有问题。

 陶春生轻笑一声,和陈金山对视一眼,这才开口道:“这次我们可不是来抓岩羊的,是来找熊瞎子的?”

 熊瞎子?

 雪豹的眼中露出疑惑。

 陶春生这才解释了一遍。

 听到陶春生居然想找棕熊,雪豹的眼睛都瞪圆了。

 熊瞎子个头大,力量更是蛮横,一掌下去,直接能倒拔垂杨柳!

 人类在它面前,就是堪堪能果腹的食物罢了。

 就算是它自觉在山中横行霸道,也不敢和熊瞎子对抗。

 它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包吃包住的地方,又不用风餐露宿的,还天天有肉吃。

 要是陶春生这次栽在熊瞎子手上,那它不是又成流浪狗了?

 呸!

 什么流浪狗!

 流浪雪豹!

 瞧出了雪豹眼中的担心,陈金山倒是存了要逗它的心思,开口道:“诶诶诶,猫猫,不行的话,你就跟着我吧!”

 “嗷呜嗷呜!”

 一听到陈金山居然还对自己有兴趣,雪豹就像是见了鬼一样,神不知鬼不觉的往旁边挪了一步。

 直到和陈金山保持了安全距离,这才作罢。

 陈金山见到雪豹的模样,也是直呼稀奇,随后指了指背后的利刃:“咱们有好东西呢 ,怕什么?”

 到时候只需要把利刃往雪地一插,直接等着就完事儿了!

 保险起见,还可以在蹲守的雪地面前放几个捕兽夹,他就不信了,那熊瞎子再野,还能野得过科技与狠活?

 人类的手段,什么想不出来?

 足足在雪山中走了一个小时,这才走到了一片大乔木的位置。

 这边的乔木大多都是三人抱粗细,少说也有上百年的树龄,树干又大,林子又茂密。

 因着如此,积雪也落不到地上。

 反而走在乔木林里,还能感觉到阵阵的温暖。

 棕熊冬日怕冷,夏日又怕热,这样的乔木林,最是适合来做洞穴。

 “就是这儿了!”

 陶春生眼神一喜,将放着利刃的背篓丢到一旁的雪地里保温,这才冲着雪豹下了指令。

 身为打猎人。

 最基本的常识是具备的。

 山林之中,几种动物的味道最是浓郁。

 一是狐狸,二是黄鼠狼。

 狐狸为了安全,会在地下打洞来生活,但这洞口就像是迷宫一样,七拐八绕的,每个洞口,狐狸都会撒尿。

 为的就是混淆视听,不让天敌或者猎人察觉到哪个洞口才是真正的住处。

 至于黄鼠狼,就更绝了。

 遇到危险的时候,直接一个臭屁蛋攻击,那味道喷在身上,只怕回去用肥皂搓上个半天也会挥之不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