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潮疑道:“签约作家?”
出版社一般都是签作品,哪有签作家的。最多就是作家和某个出版社合作愉快,会把自己的作品多签给这个出版社。
而签约作家这种形式,多数各省作协在做。被签的作家每个月少有1000-3000元不等的创作津贴,还能给一点预付稿酬。主要是为了让作家有稳定收入,能安心创作。
张潮这种显然不需要什么创作津贴。
朱妍玲道:“这是我们社上面的粤省出版集团老总的想法。当了我们花城社的签约作家,在一定年限内,由我们花城社买断所有的作品,稿酬、版税从优。并且可以由我们集团进行综合性的版权运营。”
张潮问道:“版权运营?比如呢?”
“比如,比如改编电影。”
“……《少年如你》的剧本我都在写了,华宜买了。”
“那还有改编动漫。”
“……《你的名字》漫画已经出两期了,《燕京卡通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