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9章(第2页)

 还直接把这件事定了性质,定性为对整个天州警队的宣战和挑衅!

 如此一来,可就相当于把整个天州警队架在了火上烤。

 案子要是顺利侦破?

 那干得漂亮,当然是功劳一件!

 上上下下,所有人全都与有荣焉!

 但是破案这种事,谁能说得准?

 宋辞也是警察。

 办案当中需要的可不仅仅是能力,也需要运气!

 别说现如今不清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,就算是知道犯罪嫌疑人的情况,有时候都不一定能够把人抓到!

 而唐书记却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的前提下,直接就当场定性,当场表态!

 定性也就算了。

 案情还没清楚,事件的起因也不清楚,又当众承诺24小时限期破案!

 如果不能破案,他甚至还要脱掉警服!

 这说明了什么?

 说明了唐勇为了这桩案子,已经赌上了他身为领导同志的政治生涯,赌上了他身为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!

 总之,一切的一切,都透着不合理。

 按照宋辞的理解,不至于如此。

 一来,受害人身份不对。

 如果这名犯罪凶手,伤害了一名警察,又或者接连伤害了几名警察,那可以当做对天州警队的挑衅。

 又或者,犯罪嫌疑人在犯案之后,公开叫嚣,公开挑战,那也可以算作对天州警队的挑衅,

 可如今,显然两种情况都不是。

 既然如此,唐书记没必要如此上升势态。

 既然他这么做了,就必然有把握破案。

 否则的话,任谁都不敢如此承诺。

 身为领导,这点政治智慧还是有的。

 二来,就是事件发生的场合。

 天州大学的校招会,人员众多,环境复杂。

 最容易把事态闹大,也方便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