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野塞壬 作品

第212章 新帝的敲打(讲一下所谓的舔狗说法)(第2页)

  “是,妾身只是想着,阿铮毕竟也是您的儿子,他那个孩子愚钝,容易被人忽悠,您多见见,也能让他安分些,妾身还想着早点抱孙子呢。”

  这话听着还算是舒心,点点头松了口“中午的时候让他来一起吃个午膳吧。”

  中午的时候,楚铮来了,他们已经知道如今楚煜成了楚王,虽然在自己院子里发了火,可是他们也做不了什么,尤其是现在楚煜还在带兵打仗,他们毕竟是楚国的公子,还不至于愚蠢到在战场上给人使绊子。

  但是却不妨碍他们趁着现在多讨一些好处,否则等到楚煜那个黑心眼的回来,他们什么都得不到,说不定还得被剥一层皮。

  楚王看着楚铮,似有所指“我知道你们这几日背后都在做什么小动作,你虽然脑子不好使,但也没那么多的心思,你们这些都不适合做楚王,我们楚国不可能永远都待在这偏远之地的。”

  楚王看着楚铮,他自然也知道,楚铮平日就是被自己其他的儿子利用的,楚煜自然也知道,所以没有对楚铮下过狠手,在楚煜眼前,这个人几乎就是像是跳梁小丑一样被逗着玩。

  “你们只要安安分分,都是我的儿子,这一生的荣华富贵还是可以保住的。”

  楚铮面色有些不郁,父亲一向偏心楚煜,如今楚王之位也给了楚煜,却只知道让他们听话。

  楚王自然看到了,但是他能说的都已经说了,毕竟都是他的儿子,没几个能甘心做个闲散贵人,多栽几个跟头就清醒了。

  这个时候,突然王府的管家跌跌撞撞的闯进来,管家在王府做了许多年,一向沉稳,这个时候却十分慌乱。

  “慌慌张张的,发生什么了?”

  “王爷,盛京有人来传旨了。”虽然楚王已经发布了禅位的公告,但是楚煜不在,楚王也正当壮年,依然掌管着齐安的大小事务。

  楚王穿戴好过去的时候,来传旨的是个太监,趾高气扬的,估计在盛京的地位也不低,习惯了被捧着。

  楚王虽然见不惯,却也没有说什么,毕竟如今楚国明面上还是大梁的藩国。

  “公公有所不知,我前段日子生了一场重病,觉得自己精力不济,所以已经禅位于我的儿子,这旨意,我不能接啊,我那儿子现在正在战场上呢?若是公公着急,我让人送公公走一样。”

  果不其然,眼前的太监立刻变了脸色,本来往这楚国传旨就路途遥远,他在路上就已经差点丢了半条命,如今还要去战场,那战场之上刀剑无眼的,他怎么能去?

  楚王看着眼前人越来越难看的脸色,在这太监要发怒之前,终于给了一个台阶,让人先待在齐安,他往那边送个信,让楚煜立刻赶回来。

  不然,楚王担心自己会给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一脚,这人的身板,估计扛不住自己的一脚。

  楚王朝着管家挥挥手“记着,好好照顾着,这个人要是死在楚国了,咱们可不好交代。”

  “是,那要让人往莱山城送个信吗?让殿下回来?”

  “如今战事吃紧,让他回来做什么?不就是个传旨太监吗?糊弄着他就行了。”

  楚王不甚在意,只要这个人不要死在楚国就行,至于楚煜什么时候接旨,那要看什么时候打完仗了。

  云蓁蓁来信的时候就和他说了,新帝即位,必然会敲打楚国,盛京送来的圣旨,找个理由拖着就行,反正也没有什么要紧事。

  楚王摸了摸下巴,也不知臭小子现在怎么样,不过有儿媳妇在,应该没什么问题吧,转身陪着美人吃饭去了。

  莱山城——

  云蓁蓁和贺惊山坐在一旁看着今日送来的捷报,楚煜打北康,打了两个半月,如今总算是打下来了。

  北康情况非常复杂,反抗的人不少,而且还要随时提防大夏的援军,此战的时间自然也要漫长一些。

  如今能顺利进城,也是因为兴南突然叛变,趁着北康不注意的时候捅了一刀。

  一旦北康失守,莱山山脉的南面就落入了楚国的手中,靠着莱山山脉易守难攻,大夏的援军现在赶来的已经没什么意义了。

  云蓁蓁已经穿上了厚实的兔毛披风,屋子里也开始烧地龙了,虽然现在还没有落雪,楚国却已经冷起来了。

  云蓁蓁和贺惊山说的话,楚惜听得一知半解,他们在此处待了数月,贺惊山必须要回齐安了,这是临走之前,来见一见云蓁蓁。

  “怎么在这里发呆啊?”楚惜蹲在廊檐下,云蓁蓁在莱山城里买了一处宅子,楚惜借住在这里,贺惊山也没时间陪着她,如不出意外,北康之地,是需要他去整顿一些日子的。

  “我好没用啊。”楚惜长叹一声,贺惊山摸了摸她的头“这几日在这里受了打击?”

  “嗯,有点,我哥哥经常送信过来,可是我看着嫂子总是淡淡的,也就是露出一个笑容。”

  贺惊山明白了“你觉得比起楚煜来,你嫂嫂并没有那么喜欢你哥哥?”

  楚惜犹豫的点点头“嗯,有一点。”

  贺惊山看着楚惜“楚煜那个人面上习惯了没脸没皮,喜欢在意一个人也要让世人都知道,所以你觉得你哥哥很喜欢你嫂子。”

  “可是你嫂嫂不一样,她多年来过得谨小慎微,每一步都做好了万千的准备,可是这样一个人,却来了楚国,你真当是你哥哥将人抢来的。”

  楚惜好像明白了“你的意思是,嫂嫂喜欢哥哥?”

  “她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付给你哥哥了?你还觉得她不在意你哥哥。”

  楚惜眼神一亮,她总还是偏心自己哥哥的,生怕自己哥哥喜欢的人没有那么喜欢他。

  “废话,她不喜欢我喜欢谁?你嫂嫂她喜欢死我了。”

  穿着盔甲的男人牵着马,一身风尘,可是眼中却极亮。

  ps:我专门写这一段是因为有人说楚煜是个舔狗,我觉得不写你们能懂,但是有人不懂,我只好点明了,两个人,楚煜感情更外放,愿意把喜欢说出来,那不是舔狗,好吗?而且云蓁蓁也不是无情,她只是不喜欢开口说,她跟着楚煜来楚国,当楚煜的谋士给楚煜出谋划策,给楚煜银子,虽然有时候嘴硬,但是她的确给了楚煜这个世上别人都没有的信任。

  虽然楚煜是最先动心,但是在云蓁蓁还没有彻底放下心防之前,她就已经选择了楚煜,她的选择要比楚煜更多,不喜欢不在意,凭什么给钱给银子,她有的都给了楚煜啊。

  双向奔赴的爱情,去爱一个喜欢自己的人,没有舔狗一说,弄得好像你不想要这样的男朋友一样,呵呵哒!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