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虫杂,我劝你最好乖乖站住!!”
——啪啪啪!
森林里的追逐战继续上演。
不过,并没有持续太久。这家伙比加洛斯慢多了。老金全速奔跑,很快就追上了他。
“基!!”
那家伙就在眼前,四肢着地狂奔。看起来像是擅长奔跑的种族,但想赢过非人的马拉松选手老金,那是不可能的。
“金式飞踢!!!”
——嗖!
老金直接使出了蕴含全部动能的飞踢,——咔嚓!清脆的骨裂声响起,他的飞踢狠狠地踢在了那家伙的背上。
“奎雷雷雷克!”
脊椎都碎了吧。
就算不使用魔力,也有这种威力。
——砰!
被飞踢击中的莱肯斯洛普族,没能承受住冲击,直接飞了出去,撞在了一棵树上。咚!树身晃动,树叶纷纷落下。
“这狗东西,竟然敢在神圣的战斗中逃跑?”
老金慢慢地走向他。
“库,库雷雷雷克……!”
“你这狗头玩意儿!说出你们侵犯人类土地的真正目的!”
“凯雷雷克……!”
那家伙吐着血,痛苦地呻吟着,就是不肯回答。看来,对付这种狗东西,果然还是得用棍子。
“说!”
——啪!
老金直接轻轻地抽了他一巴掌。
“奎嘿!”
打了一巴掌,现在观察一下情况。等了一会儿,吐血的家伙,艰难地张开了嘴。
“只,只是……克……!为了和接受神谕的加洛斯大人一起,重现一族的荣光……!”
“就这些?就为了这种理由,你们就离开自己的地盘,屠杀人类?”
“……”
“说出你们的家在哪里!!”
“克噜噜……”
瞬间,那家伙的身体失去了力量。
“这狗东西。”
死了。
飞踢踢得太完美了。
其实,就算审问出这些家伙的住处,又能怎么样呢?要讨伐隐藏在森林深处的怪物种族,是很困难的。更何况,这种种族,肯定会很快逃跑。
而且,这些家伙,明显是隐居的。
老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怪物种族。他们大概是以部落为单位,隐藏在某个深处。
如果不是突然降临的神谕,他们可能也不会来到这里。
——哗啦。
总之,老金拖着那家伙的尸体,回到了原来的地方。真是的,加洛斯,狗头三兄弟,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。
狗头三兄弟,就只带走头、皮和利爪吧。他直接剥下了他们的皮。加洛斯要尽量保持原样,带回去当证据,但三兄弟就没必要了。
在这里处理完再走比较好。
快点处理完,然后去领主城吧。
* * *
老金扛着加洛斯的尸体,进入城市的时候。
“哈!!”
“那是什么!!”
“不要!!”
“怪物!巨大的怪物!!”
“哇!!”
“啊!!”
每一个看到加洛斯尸体的人,都发出尖叫。如果他们的感情再丰富一点,可能都会抱头痛哭。
老金无视了所有人,大步走向领主城。
很快,他就看到了远处的警卫。
“哈!那,那到底是什么……!”
“银色的怪物!难道你把它抓来了!”
城里的人都知道银色毛发怪物的传闻,警卫也一样。可能老金去抓怪物的消息也传开了。
“开门。我要给领主大人看。”
或许是因为上次看到老金和仆人一起进去,警卫点了点头,打开了门。老金直接把布伽尔递给了他。
“呜哈!”
刚一进去,领主城里的仆人和女仆们,看到老金都吓得魂飞魄散。老金随便抓了一个人,让他去通知领主。
“就说圣骑士抓到了怪物。快去通知领主大人。”
“是,是!”
他直接把加洛斯的尸体和狗头三兄弟的皮放在了合适的地方。虽然是个小城,但也有外墙,进去之后就是一个小花园。
他把东西放在了草地上。
现在,就等领主来了。
他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。
今天的工作都结束了,马上就可以出发了。
工作完成得又快又好。
这就是爱与天魔的老金。
“哦,哦哦!!”
领主带着护卫走了过来。
“我抓到怪物了,领主大人。这就是那个罪魁祸首。”
“竟然这么快!!”
老金站起身,简单地向他行了个礼。
“果然是银色毛发的怪物……!确实很大!不过,看起来像是很奇怪的狼?竟然长得这么怪异……!”
领主看着加洛斯的尸体,似乎受到了冲击,捂住了头。躺着看,确实像一只奇怪的狼。
肌肉异常发达,看起来很怪异。
而且,身高有2.5米左右。
“他自称是莱肯斯洛普族。好像不是狼。而且,这家伙是用两条腿跑的。很强,不过我还是把他杀了。”
“您真是辛苦了,圣骑士!从您展示剑气的时候,我就感觉到了,您真是个高手!”
领主似乎非常高兴,笑着大声说道。
“这家伙,就是独自一人屠杀了巴克伦佣兵团的人吗……”
他似乎很好奇,对加洛斯的尸体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。
“旁边那三只,好像也参与了。”
“这些看起来小一点。”
“是他的部下。”
“您一个人,就解决了这四只?”
“当然。”
“哈。果然,教团的圣骑士,不是谁都能当的。”
领主不停地感叹。
“领主大人。那么,我现在就回神殿,报告关于教会建设的事情。”
“请便……啊,之前给你的文件,你还带着吗?我给你盖个章。”
“在这里。”
老金拿出文件递了过去。领主扫了一眼,直接盖了章。办事效率很高。
“真是太感谢您了,圣骑士。我以为至少要一个月才能解决,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处理好了。现在,领地的居民们,也可以安心生活了。”
“呵呵,那就太好了。”
老金突然想到了圣地的事情。
那边的黑暗森林是圣地,虽然不知道满月之神是不是想要那片森林,但它确实给祭司下达了占领那里的神谕。
难道说,自称是神明的家伙,会无缘无故地这么做吗?
看来,莱肯斯洛普族信奉的主神,可能还会再次袭击。但这还不是确定的情报,所以老金没有告诉领主。
等报告给圣女,她会处理的。
反正也要建教会了。
“啊。还有一件事,圣骑士。这怪物的尸体,能卖给我吗?”
加洛斯的尸体?
“您是说,要买?”
“这毛发真是太漂亮了。为了向领地居民炫耀,我一定要买下来。”
“嗯……”
这可不行。
“这个要带回神殿当证据,所以不能卖给您。不过,除了这个,那些深蓝色家伙的皮,倒是可以卖给您。”
“嗯……证据吗,那没办法了。那就买那些吧。我买一张。”
“感谢您的交易。”
就这样,老金卖了一张莱肯斯洛普族的皮,赚了10银币。加上之前从佣兵那里搜刮来的,这次的收入,比他花费的时间要多得多。
他向领主道别,带着加洛斯的尸体和剩下的两兄弟的残骸,离开了城市,开始了第二次工作。
他剥下了加洛斯的皮,砍下了他的头。他那强壮而巨大的利爪,可惜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,没法带走了。
就这样,他带着三张皮和三个头,回到了旅馆。
他把东西放进整理好的背包里,把头单独用布包好,放在背包上面。这样,出发的准备就完成了。今天也没有下雨的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