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为摄政王世子的他,充分体现了霸总的豪迈:
“甄好,这个你拿着,适合你!”
“来,快看这个,特别漂亮!”
“妈,这个大金镯子你喜欢不?你看上面的花样,好精致的,戴上它你就是妥妥的人间富贵花!”
“妈吃过这个没,包好吃的……”
从一开始的喊名字,到后来情不自禁喊妈了。
外人只道:这破医馆小大夫的女儿,可真是好狗命,不但得了摄政王的青眼,还能完全收服世子。
继子孝顺后母的、后母将继子视如己出的不是没有,可——
谁家后母能与继子手牵手逛街、能得到继子这样的敬爱?
瞧瞧这位世子,恨不能把全天下的好东西全捧他准后娘面前才肯罢休!
甄好对崽子的教育方向,历来都是让他自由发展,培养他的独立人格,加上轩辕爽不是普通的小孩子,他从小都很懂事乖巧,妥妥的“别人家的小孩”,让她少操了很多心。
非但如此,还给她强大的情绪价值,暖心得要命。
母子俩手拉手,她觉得拿着全世界给她换,她都不肯!
“崽崽,你要不看看这个呢?”她拉着轩辕爽来了一家木匠的铺子,拿起一个鲁班锁递给他。
自家小孩自己懂,他不喜欢常规的玩具,都是玩的益智类。
轩辕爽三两下就把鲁班锁解开了:“算了,没什么意思,还不如买几本书呢。”
“那就走,买书去!”
母子俩又来到了书肆,轩辕爽专门去看那些偏门怪志,甄好则是看的话本。
古代识字的人不多,这个时代话本也还没有完全流行起来,只有寥寥数本,随意一翻写的故事也很老套。
而且这时代的书几本都是手抄的,难免会有错字,还有一些自她根本认不出来。
觉得没意思,她就放下了。
“姑娘,要不看看这本?”书肆老板递了一本全新的话本过来。
甄好狐疑地翻开,却发现书里夹了一张字条,上面写着:
五月十六日、母子天在水、汝父出城,自有接应。
她的心猛地一跳!
来了!
浅紫浅碧就在旁边不远处,她努力压抑住心里的激动,不动声色地将那一页合上,随意翻了几下,道:“这也没新意呀,我用脚写的都比这好看!”
“哦?”书肆老板不由笑问:“那姑娘为何不亲自写一本?”
甄好:“……”
别的穿越女来了古代,总是要发展事业的,要不就是各种权谋争斗。唯独她例外:不是在找崽子,就是在养伤的路上!
穿越过来几个月了,一事无成。
啧,实在是丢了穿越女的脸,拉低了整体kpi!
“不了。”她把书塞回老板手里,果断拒绝入职写手行业:“我喜欢看,自己写还是算了。写话本迟早要秃头,只赚那两三毛。狗都不写!”
与其发展成为职业写手,她还不如做回妇产科大夫呢。
她走到轩辕爽身边,问:“有看中的书吗?”
大概扫了一眼崽子看的书,她瞬间一个头两个大!
妈呀,文言文已经很艰涩难懂了,她崽子识字量是不是有点可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