帐外,家属们还在呜呜咽咽地哭,伯爵夫人长一声短一声地数落。
老夫人埋怨伯爵夫人对三小姐管教不严,让她成日往外疯跑。
还有人在小声地议论,担心着三小姐的死,会给自己的声誉带来极不好的影响,日后自己出门都抬不起头。
沈清歌撩开帐子,走出来,劝慰伯爵夫人几句,便提出告辞。
府上大公子一路送出伯爵府。
出了大门,战北宸便立即询问:“怎么样?有线索吗?”
沈清歌点头:“当然有,多亏今日来得早了,否则,你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。”
战北宸面色一黑:“沈清歌,你说话能不能文明一点?”
“能,吃翔都赶不上热乎的。”
“什么是翔?”
“屎的雅称。”
战北宸无语地瞪着她:“咱还是说正事吧。”
“好,”沈清歌恢复了一本正经:“这个凶手大概身高比你略微低一寸,年龄约莫三十岁左右,皮肤白皙,脚穿一双银灰色缎面厚底靴子......”
“停,”战北宸打断她的话:“我可以知道你刚才验的是女尸还是男尸吗?你怎么知道凶手多高?”
沈清歌得意地道:“我从女尸脖子上的掐痕看出来的啊。从拇指到食指的距离粗略推算的凶手身高。当然,这个准确率不太高,只是可以作为大概参考。”
“那年龄和皮肤呢?你怎么知道他穿什么靴子?又是根据什么推断出来的?”
沈清歌不再逗他:“笨蛋,因为我知道,凶手是谁啊。”
“谁?”
“就绑架我的那个变态男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我在尸体脖颈之上发现了一处不寻常的掐痕,就是在拇指指跟部位,突兀地凸起一个环装的印迹。我仔细比对,觉得很像一样东西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拇指上戴的扳指。”沈清歌认真地道。
“扳指?”战北宸不确定地道:“所以你就断定是那个男人亲自动的手?”
沈清歌点头:“不错,那个变态男人大拇指上就戴着一枚墨绿色山水纹的扳指。而且我还有其他的发现。”
战北宸有点等不及她卖关子:“说。”
沈清歌轻咳一声,清清喉咙:“是这样的,三小姐在生前曾经遭受过侵犯,伴有撕裂伤,但是,体内并没有残留的......体液。”
她说得比较直白,战北宸听得有点面红耳赤,想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,却不知道如何斟酌用词,才能显得自己文明不下流,一时欲言又止。
还是沈清歌比较大胆,直接道:“我跟你说过,那个绑架我的人,是想让我帮他治疗不孕不育,其实,他的问题挺奇怪的。
他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,像正常男人一样,但是却并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,有心理障碍。
所以,我推测,假如凶手真的是这个男人,可能就是因为他这种有点变态的生理问题,所以就想尝试许多不同的女人,企图看是否能通过更新鲜刺激的对象,治疗他身上存在的问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