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姆雷克撒 作品

第二千零九十九章(第2页)

 为什么?

 因为内务部也是警察,也是特么乔认识的人!

 以及,警局高层都知道乔是谁,做事风格是怎么样的!

 所以都保他……领导虽然都喜欢听话的,但谁有能力,谁是混子,只要不是二百五都清楚。而且乔不是那种刺头,他只是风格老派,但人还是很灵活的,所以高层其实都还很能接受乔的,毕竟相比起他时不时惹出来的麻烦相比,办事能力乔是没的说!

 另外就是黑帮方面。

 乔风格老派,做事风格十分的光明磊落。

 而且警察和罪犯当朋友,这话听起来好像反直觉,有点抹黑警察形象。

 可这种事难免的,实际上哪怕是片警也会对辖区内那些比较跳的混混也很熟悉,因为他要及时掌握‘道上’的讯息,这些东西不是外人能够接触到的。

 而乔这个人虽然讲原则,但在非原则的事情上却很有人情味。

 所以洛杉矶的‘道上’大哥们,对于乔还是很认可的。对于这些黑帮分子来说,被警察抓,简直是天经地义,这种事他们一般认赌服输,大家都在这个游戏规则内玩,你输了,那就别怪别人。你只要别搞那些规则外的手段。

 兵捉贼,各凭本事,你要是耍阴招,那就别怪大家都不守规矩!

 所以乔在黑道那边的声望真的不低,很多黑道分子都愿意给乔一个面子。

 不就是不去骚扰警察家属吗,当然没问题!

 实际上,美国警察虽然常常牺牲,但真正针对警察的犯罪一直很少,因为这玩意是有潜规则的,大家规则内做事,你好我好,可一旦违反规矩,那就等着警方不惜一切代价报复!

 特别是黑帮份子,对这种事最为敏感。

 他们不会随便对付警察,真以为美国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?

 这玩意其实是个标准的伪命题!

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:美国当然是法治国家,当现有的法收拾不了你时,美国可以制定新法。

 占领华尔街运动时,美国国会快速通过了一项新法,将此行为定为重罪,fBi称之为国内恐怖主义予以镇压。美国法官既可以司法,又可以立法,言出法随、立判成法,这不就是公知鞭挞的人治吗?!比如,美国警察没有保护个体公民的义务,被强奸怀孕的10岁幼女堕胎违法,就是法官在判案时形成的法律。美国已执行的死刑错案率是4.1%,而美国小案的错案率应更高,因为有控辩交易。美国允许通过错案提高司法效率。而美国权贵们又能通过控辩交易,将大罪小惩,并把犯大罪的权贵们送进保险箱,大罪小惩后,将不再追究原重罪。

 比如:美国两法官接受私人监狱主的贿赂,为照顾其生意,长达数年枉法判4000青少年入狱。

 这个案子之所以能长达6年才爆发,说明,一是这种判决并不惊世骇俗,美国人已司空见惯,二是普通人维权并不容易,三是美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真大。

 虽然看起来这些玩意和警察没什么关系。

 可很多东西都是连着的!

 一旦警察想要真的对付某个人或者某个帮派……其中很多东西就能很灵活。

 律师?

 律师也是他们之中的一环!

 不然你以为那些大律师就真的可以不鸟警察?

 平时的时候,大家或许可以给你大律师几分面子,但一旦涉及到真正的核心,律师?法官都要给面子!

 所以那些帮派份子都知道离韦斯特家的小姐远一点,甚至于某些时候还会给些帮助。

 这让艾瑞斯压根对洛杉矶的治安没什么实感。

 洛杉矶治安是很差,但她为什么就从未遇到过?

 所以她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天真!

 对于艾瑞斯的这种认知,不管是乔还是巴里都很无奈,他们不想打破这种天真,毕竟他们这些年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个?自己再打破,这不是纯纯有病?

 而且不管是乔还是巴里都对自己很自信,觉得自己能维持这份天真……

 “你还是小心一点吧,而且他们可能通过你,查到我的身份。这就不好了,还有乔,他本来就在第一线,有些时候,还是要低调点好。”巴里知道说道理是说不通的,还不如恐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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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果然一听会影响到自己的弟弟和爸爸,艾瑞斯还是忍痛放弃了刚刚的素材。

 很快艾瑞斯就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剧本,找一个最佳观察点,开始拍照。她当然不能进入内部……哪怕是战地记者,也不能跑到交火的最前线啊!

 只不过……

 “感觉有点奇怪。”

 艾瑞斯一边拍照,一边问道:“感觉没什么人,拍卖会开始了么?”

 听线人说,这一次拍卖很热闹,会有很多达官贵人和黑帮巨头都会过来的,可这么一会儿,都没看到什么人。

 “他们或许有其他入口,毕竟这些人平时都道貌岸然的,不大可能大摇大摆的出现。”巴里倒认为很正常。

 但艾瑞斯还是觉得很奇怪……并不是基于她看到的讯息得出的结论,而是直觉,她总感觉有种特殊的氛围在涌动,但她又不太明确那到底是什么。

 总之怪怪的。

 “真不知道那女人漂亮到什么地步……居然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……这些人的心是水泥做的么?”

 艾瑞斯只能转移话题。

 巴里到没多大感想,不是麻木,只是对一群人贩子讲这个……有点多余。

 能把同类当牲畜卖出去的人,这人能有好?

 “要是能采访那些蛇头就好了。或许我能做出一份剖析人性的采访!”

 艾瑞斯又开始做梦了。

 高中文凭,连特么写英语卷子都费劲,你能写出所谓剖析人性的文章?

 闹呢?

 还有,艾瑞斯你以前一直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‘剖析人性’,连特么类似的电影都懒得看,到底是什么让你突然变的这么……艺术?还是说,做记者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