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1章(第2页)

 朱元章也渐渐明白他和大孙的行事风格不同,其中最重要的是各人遵循的原则不同,中心思想不同。

 朱元章创立的大明是上下分明、等级森严的制度。

 皇族为上,其后是勋贵、官员、将士,再然后是士、农、工、商等各阶级都不同。

 但是在朱雄英这里没有那么多不同,他这里只有两个等级,一是皇族的人,二是皇族之外的人。

 意思就是,除了皇家人,其余的人不论是朝廷官员还是商人富户,亦或是平民百姓,全部都是相同的,并无分别。

 这样的想法到是给了朱元章别开生面的感觉。

 古代封建社会,身为至高无上的皇权统治者,朱雄英这种近似“人人平等”的思想实在是很特殊。

 不过,听起来这样行事也能更好地统治大明。

 朱元章想到这里,便对朱雄英说道:“听起来你的法院和治安司是互相辅助的关系,那就按照之前治安司的例子,先在苏、松地区试行,看看效果。”

 朱雄英赶紧回道:“爷爷,孙儿还有一个想法。孙儿想趁着法院新建的机会,废除刑讯办案中的一些酷刑,乱世出重典,但现在天下太平,何必要做有伤天和的事呢?”

 “你说的在理!”

 朱元章也早有此想法,之前他也看到了许多的案件卷宗,诸多大臣为了尽快结案胡乱用刑,而且很多都是大刑重刑,使得清白无辜的人莫名受了一身的伤痛残疾。

 “那就把刺、黥、劓、阉割等酷刑全部废除吧。”

 刺刑,是将一根削尖的木桩立在地上,受刑者坐在木桩尖锐之处,让木桩从受刑者的肛门插进去,从胸腔或是嘴里穿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