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类人在幼年往往学习成绩不良、逃学、被开除、漫游、反复饮酒、性放荡、说谎、破坏公物、偷窃、违纪、对抗长者、攻击人等表现。成长后情感肤浅而冷酷,脾气暴躁,自我控制不良,对人不坦率,缺乏责任感,与人格格不入;法纪功能较差,行为受本能欲望、偶然动机和情感冲动所驱使,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;自私自利,自我评价过高,狂热但不动人的行为;对挫折的耐受力差,遇到失利则推诿于客观或者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为自己开脱,或引起反应状态;缺乏计划性和目的性,经常更换职务;缺乏良知,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觉知;缺乏悔恨感与羞惭,不能吸取经验教训;多种形式的犯罪,趋向伴发药物或乙醇滥用。
此类人一般不情愿寻求医生帮助,因此门诊极为少见,他们往往违犯社会法纪而被监禁或投入劳教。有时他们被迫来就诊,其实大多表现紧张、抑郁、认为周围对他歧视、遭人憎恨。这种认知和情绪状态可迁延下去,甚至到成年(成年后期)违纪行为减少时亦如此,他们与家庭、朋友、配偶(女伴)不能保持长久、亲密而忠实的关系,两性关系混乱,经常更换婚姻关系,对子女不闻不问。